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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怡秀 - 防疫專區 | 2021-10-25 | 點閱數: 305

四、餐飲防疫措施
(一)學校及幼兒園應加強審視餐食製作、供應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
(二)配膳人員 配膳前落實手部清潔、量測體溫、戴口罩等防護; 配膳 桌面清潔消毒;配膳過程不說話、不嬉戲等措施。
(三)落實學生用餐正確洗手,用餐期間 ,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 不限隔板或 1.5 公尺間距;並 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四)校內餐廳、 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 ,並放寬桌菜及自助式 餐廳 取菜方式 。
(五)前項餐飲內 用原則應依照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規定辦理外,並請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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