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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炯翰 - 總務處 | 2023-02-01 | 點閱數: 95

主旨:關於 112 年臺南市社區營造徵選須知提案,請於本(112)年 2 月 10 日前函送計畫書暨必備文件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並由區公所彙整於 2 月 14 日前函送本局辦理審查,請協助宣傳公告,並轉知所轄團體組織踴躍提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以推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落實文化平權、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二、本局 111 年 12 月 30 日南市文源字第 1111691788 號函諒達。
三、提案方式:請於本(112)年 2 月 10 日前函送計畫書(應附居民共識討論紀錄簽到等必備文件)1 式 10 份、電子檔光碟 1 份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彙整於 2 月 14 日前函送本局辦理審查。
四、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本案計畫書格式等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各項補助計畫頁面(https://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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