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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督閔 - 學務處 | 2021-08-04 | 點閱數: 641

110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社團開班訊息已公布,請符合資格有意願開課的老師自行參閱並提出申請

       一、師資條件(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二)未具有教師資格者,應具有相關專長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2.曾獲選為省市(直轄市)級以上相關專長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或曾參加上述層級機構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競賽者。

3.曾獲得國家級、省(直轄市)級、縣(市)級公開之能力檢(核)或鑑別證書或比賽前三名者。

前項第二款所稱學經歷,以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所頒發之證書、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未具備前項第二款學經歷,而有特殊專長者(如民間藝人足堪傳承技藝者)應經學校校務會議或相關會議自行認定之。

二、申請程序:填寫學校課後社團授課教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逕送學校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審查。

        三、經學校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得遴聘為授課教師。

heart課後社團開班注意事項:

1.申請表請以電子檔(WORD)回傳給學務處陳怡秀組長

電子信箱:angelabestwish@tkps.tn.edu.tw

申請表檔名請以課後社團-班別(姓名).doc方式命名

例:課後社團-琴棋書畫美勞班(陳怡秀).doc

2.待收件並回覆後,請抽空親至學務處繳交相關證明,完成程序!

3.注意事項:

  ※未達 8 人不開課,以 15人為上限(超過須增班)

  9月 8會以E-mail通知是否開課,請老師留意

  ※依教育部規定,為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生受教權益,需請授課教師填寫具結書(如附件,請先參閱),敬請配合!

  申請表中請確認授課教師,不得於核定開課後擅自更動師資。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 8 月 18日(三)截止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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