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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德高國小奉准報廢物品第二次投標須知

總務處 / 2020-04-16 / 點閱數: 359

臺南市東區德高國小奉准報廢物品第二次投標須知

一、品名數量:本次報廢標售之標的物為提琴12把、椅凳2個、捕蚊燈5個、飲水機1個、鼓架6個、手提音響2個、木鼓1個、小軍鼓架6個、非洲鼓3個、弓箭組2套、耳溫槍1個、壓克力盒2個、整理盒2個、外接式硬碟1個、同步分配器1個、讀卡機1臺、28W*2格柵燈45個、竹鐘2個,共計95(以實物為準)

二、標售底價:本標售案訂有底價,以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為得標人。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著,請於本公告之日起109417日至109423日止,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向本校(地址:臺南市東區崇善路1155)總務處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本案並刊登在本校網站,投標人可直接下載詳閱,網址http://www.tkps.tn.edu.tw)

四、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9424(星期五)下午3時在本校仰德樓校史室(一樓)當眾開標。

五、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參觀。

六、投標單之填寫應依下列規定:

(一)以毛筆、自來水筆、原子筆書寫或機器打印。

(二)投標金額以中文大寫書寫,並不得低於標售底價。

(三)填妥投標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電話號碼,法人(公司)應註明法人名稱及營利事業登記文件字號。

(四)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時,應指定一人為代表人,未指定者,以投標單所填之第一人為代表人,投標人不得異議。

七、投標人應將填妥之投標單妥予密封,以掛號函件或親自於開標前一日寄、送達本校(台南市東區崇善路1155)。逾期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八、投標人得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出席開標會場,以利決標後辦理後續事宜。

九、開標決標:

(一)由本機關主辦單位派員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前一小時取出投標函件,於開標時當眾點明拆封審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標無效:

1、投標單及保證金票據,二者缺其一者。但免計收保證金者不在此限。(本案免計收保證金)

2、投標單所填投標金額經塗改未認章、或雖經認章而無法辨識、或低於標售底價、或未以中文大寫者。

3、投標單所填寫投標人姓名,經主持人認定無法辨識者。

4、投標單之格式與本機關定之格式不符者。

(三)決標: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之最高標價者為得標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如最高標價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應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

十、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在109428日以前至本校出納組一次繳清。

十一、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十二、投標人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20歲以上並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私章)、法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公司大小章)

十三、聯絡人:事務組長林冠州聯絡電話:2681891-816

十四、本投標須知未列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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