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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幸曄 - 教務處 | 2020-07-14 | 點閱數: 342
說明: 一、為推廣客家語言,激勵市民朋友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特訂頒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凡參加本(109)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 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考試合格者:初級認 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 500 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中 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 1,000 元(獎勵金或等值禮 券);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 2,000 元(獎勵金 或等值禮券),以資獎勵。相關獎勵措施請至民族事務委員 會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Default. aspx)查詢。 三、 109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林督閔 - 教務處 | 2020-07-13 | 點閱數: 254
臺灣索尼(SONY)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用力 FUN 暑假」創意玩具成果展,展示由全台三至六年級學生製作的科學創意玩具,展覽期間如下,免費參觀! 8/6~8/9 (台北)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F 大廳─10:00-17:00 8/13~8/16(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北館 1F 大廳─10:00-17:00 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參加。
活動 蔡乃昭 - 教務處 | 2020-07-13 | 點閱數: 261
一、為響應市政府推動英語成為第二官方語言,富樂夢教育基金會特予辦理「免費親子英語共學課程」,引導學童與家長共同學習以增進親子互動,並讓學童透過學習英語保持對 世界的好奇心。 二、檢附「免費親子英語共學課程」宣傳文宣,如附件一。 三、檢附「免費親子英語共學課程」報名表網 址: https://reurl.cc/9ENjvV 。 四、本課程採電話報名至 8/12 ( 三 )截止,敬請於平日 13:30 後逕洽富樂夢學園登記 (06-2289-772),並於一周內到園填寫報名表完成報名手續。
活動 林督閔 - 教務處 | 2020-07-13 | 點閱數: 276
活動由 PaGamO 團隊規劃辦理,幫助三至四年級學生在假期中藉由 PaGamO 平台邊玩邊學,避免學科能力因假期發生滑坡,也協助教師在長假期間遠端掌握學生學習狀況,提早為下學期課程準備。 活動以任務方式進行,活動期間自 109 年 7 月 6 日至 9 月 13 日,每兩週一個學習任務內容包含國、英、數、自、社等學科,除前開學科外,另有跨領域任務組可供學生挑戰。 本校三至四年級學生可運用 OpenID 登入操作,登入後點選「任務書」可進行暑假作業學習, OpenID 登入方式可參考下方影片操作。    
研習 林督閔 - 教務處 | 2020-06-23 | 點閱數: 269
臺南市政府與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合作,辦理民眾行動上網學習課程,活動報名期程:自即日起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額滿為止。訓練期程:自即日起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參閱下方附件聯繫報名。
公告 江明麗 - 教務處 | 2020-06-01 | 點閱數: 1008
公告本校 109 學年度教科書版本表 詳如附件
活動 陳怡秀 - 教務處 | 2020-05-19 | 點閱數: 277
  聯合數位文創訂於 109 年 6 月 16 日至 109 年 9 月 13 日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舉辦「名偵探柯南 科學搜查展」 (高雄場),高中(含)以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托兒所公告周知,鼓勵師生及家長踴躍參與。  
宣導 蔡乃昭 - 教務處 | 2020-05-11 | 點閱數: 409
主旨:函轉本市國際英語村辦理之「National Dishes 各國饗宴 英語夏令營」(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東區博愛國小 109 年 4 月 29 日博愛小教字第 1090411384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日期: 109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7 月 23 日 (星期四),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二)參加對象:各公私立國小 108 學年度四年級至六年級學 生,計招收 59 人( 37 人為原 2 月份冬令營已報名繳款之學 生,原訂活動總人數為 96 人,扣除 2 月份已完成報名 37 人,餘留 59 個報名名額)。 三、報名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賴崇明 - 教務處 | 2020-04-07 | 點閱數: 285
考選部訊息: 109 年 7 月及 8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等考試,自 109 年 4 月 14 日至 23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轉知 林督閔 - 教務處 | 2020-03-30 | 點閱數: 249
一、依據勞動部 109 年 3 月 17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90130247 號函辦理。 二、因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故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4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三、勞動部原函影本如下,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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