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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賴崇明 - 人事室 | 2019-09-11 | 點閱數: 379

一、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9 日德高小人字第 1080879310 號函修正「臺南市東區德高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章程」第 4 條、第 5 條、第 7 條、第 8 條、第 10 條及新增第 14 條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二、檢附旨揭修正後條文及部分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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