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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秀 - 學務處 | 2025-01-07 | 點閱數: 270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社團開班簡章,請符合資格有意願開課的老師,自行參閱空白簡章並提出申請!

備註:

學校外聘指導教師或助理教師時,應核發服務聘書,並約定其權利、義務;聘書內容並應載明負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十八條所列義務與聘任後每學年完成性別平等教育、正向管教及霸凌防制相關 課程訓練各二小時以上規定辦理。

另外,課後社團開班申請課程,請根據課後社團實施要點第 5 點法規、適用對象、指標素養、適用領域等規畫課程,並且完成"非部定、校訂課程時段教學計畫審查表"表件備查(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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